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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蘇克珍 2003年,我向世人講法輪大法的真象時,被邪惡的公安非法抓走,並被非法的秘密判了3年徒刑。在看守所我以絕食抗議,身體遭受嚴重摧殘。2004年保外就醫期間,我依法到政府上訪,又被政府指使惡警綁架到監獄,被強行洗腦,監獄惡警強行要我在“不修大法”的保證書上簽字,被我拒絕,他們20多人把我按住,我的手指被他們掰斷了按了手印。我在此嚴正聲明在監獄殘酷迫害和強制下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補償,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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