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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毛羽芬 我於九三年六月喜得大法,並有幸參加了李老師面授傳法班。在我未學法之前曾身患多種疾病,學法煉功後,疾病逐個都好了。從內心非常感謝救我生命的李老師和大法的威德。九九年七。二零後在以江邪惡為首的流氓集團,顛倒黑白把大法誣陷為“×教”並在報社刊登文章誣蔑我們偉大的師父,我們大法徒就自發的到報社澄清事實抗議他們。由此邪惡下令各派出所把我們抓了扭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半個月,並勒索每人交500元。拘留期滿後還強迫我們寫“保證不煉功了”,並要我們簽字蓋字、蓋手印才放回家。事後通過學法,悟到我們承認了邪惡的安排,是錯誤的,特此通過明慧網嚴正聲明,2000年我在派出所高壓下寫的“保證書”嚴正聲明作廢。今後要加倍努力學法、講真像、發正念。用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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