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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龍應芬

    我現年48歲。因修煉法輪功在2004年7月22日下午被辦事處一群邪惡強行迫害,抓到強制洗腦班半年多時間,在那邪惡陷阱裡,每天24小時的監控,強行對我的精神洗腦折磨、摧殘、或高壓邪惡政策強迫等,使我邪悟。因為我最大的錯誤是沒有學好大法,沒有把大法擺在第一位,執著太重,自私、怕吃苦,所以給大法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我真對不起佛恩浩蕩的偉大師父啊,我對不起這麼好的一部大法,我錯到底了,兩次犯下滔天大罪,特此嚴正聲明我在強制洗腦班向邪惡所寫、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徹底與舊勢力決裂,一切聽從師父的安排,更加理智的做好師父要求三件大事,堅定的維護大法,緊跟師父到底,做一個真正的真修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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