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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華。 我在2001年5月份被分局送到看守所迫害,因堅持修煉,後被勞教所迫害,當時因自己有怕心,所以被邪惡洗腦,向邪惡寫了“五書”,回來後通過不斷學法,認識到這是走了舊勢力所安排的路,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我修煉過程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走師父安排的路,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當前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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