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胡英
我在被迫情況下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一律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3/13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