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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家富 1999年7月23日,鎮政府和派出所把我們三個大法學員綁架到鎮上,關了三天兩夜,強迫我們寫“放棄修煉大法”的保證書,他們採取軟硬兼施的辦法都達不到目地,就要我們寫遵守公安部“六條規定”的保證書。我由於學法不深,對邪惡迫害的認識不足,在巨大的壓力面前經不起考驗,在人心的作用下,寫下了遵守公安部“六條規定”的保證。在2000年春節期間,邪惡怕我們上北京,把在家的大法學員集中到鎮上辦洗腦班,我寫了“在春節期間不上北京”的保證。最為嚴重的是,大約是2001年夏天,在一張紙上面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寫完才覺得不妥,一看那上面才知道是些誣蔑大法和老師的話,對大法和師父犯下了如此不可輕饒的大罪。我深深痛悔自己對不起師父和大法對我的救度之恩,嚴正聲明我以上所寫過的“保證”和簽字全部作廢!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與迫害,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學好法,在今後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以前的過失,正念正行,精進不停,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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