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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妹芝 在2002年10月份我被非法綁架。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單位的人替我寫過“不煉功、歪曲大法和有損師父聲譽”的保證,當時認為不是自己寫的沒當回事。通過學法認識到大法的嚴肅性,修煉的嚴肅性。現聲明:不管是誰,任何年月,以我名義寫的文字材料一律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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