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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明愛、鄧家祥 2001年9月家人去講真像被抓,非法判勞教三年,回來後,邪惡數十次的威脅,強迫寫“保證書”,結果我就替家人簽了他的名。現在我聲明我簽的名一律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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