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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蓮香 1996年6月我喜得大法,知道了人存在的真正意義。從那以後,改變了我的人生觀。可是從1999年7.20始,江××和中共不讓煉法輪功,並定了許多莫須有的罪名。在這當中我也受到迫害,單位領導對我們法輪功學員開始審查,明確指出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功。於是我違心的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交了一本《轉法輪》和一盤煉功錄音帶。每當想起此事,我就非常悔恨,現在此鄭重聲明:自己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做一個坦坦蕩蕩的大法徒。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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