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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珍 我在2002年年底發放真像材料時被常人舉報,臘月二十八日被騙去了派出所。因為自己學法不精進,對法理認識不清,沒有做到正念正行,給大法造成了損失,也給自己的修煉路設下了障礙,順從邪惡安排和迫害,沒有做到堅定、堅信大法,無奈的蓋上了手印。給自己的修煉路抹上了污點。鄭重聲明:在看守所裡所配合邪惡的一切全部作廢。精進實修,進一步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走好、走正自己的修煉路。把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彌補回來。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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