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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華 在99年7.20以後,11月份被公安局逼去,說過模稜兩可的話,一是內心不放棄大法,二是對大法又不太堅定,這種思想很危險,究其根源就是一個“怕”字,最容易被舊勢力鑽空子和迫害。我在此嚴正聲明: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決不承認和堅決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跟定師父,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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