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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傑 由於沒靜心學法,沒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對親情的執著和怕心,我於99年10月份在街道主任拿的“揭批書”上和“保證書”上簽了字,也代父親(吳家和)母親(姜淑芹)簽了字,又在拘留所關押期間寫了“不煉功”的保證,在2000年1月份被迫在派出所口頭保證“不煉”,又x村寫了“保證”,以及給母親(姜淑芹)也寫了“保證”。以上所說、所寫全部作廢,以後要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強彌補給師父和大法帶來的損失,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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