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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炳南 在被邪惡非法關押的165天中,尤其是在對我進行網上資料審查時,把我關押在禁閉室(霉暗、陰冷的留置室)的50天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考驗過關中未能守住心性,說出了功友的名字。 用了常人狡猾投機的心理,直接或變相的向邪惡進行了書面或口頭的承諾:不再上訪,不參加大型的法會,不傳遞資料,不資助功友經費。99年7月在抄家時,我還上繳了部份大法書籍、像片,舊煉功帶。事後感到非常痛悔,覺得愧對師父,愧對同修。 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併發誓緊跟師父正法進程,走完最後的一步,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83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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