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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治宇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大法不夠堅定,所以在7.20後邪惡的迫害中,做出了愧對大法、愧對師尊的行為:我在被非法收容和勞教期間寫了違心的“話”。給大法抹了黑,是修煉人的恥辱,給自己在正法修煉中留下了污點。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看守所期間,在被迫害的日子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廢。在大法中找回真正的自己,按照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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