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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杜莉 99年7.20後,我向單位寫了“不出去煉功”的保證。功友告訴不能寫,所以沒交撕掉了;99年,我幫著別人寫保證;2000年警察找我談話,讓我保證“別煉功、別進京”,我雖然沒有向他們保證,但在他們的審問記錄本上簽了名。後來認識到不應該簽名。我嚴正聲明過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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