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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鳳雲 我2000年12月份因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我在大隊長使用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下,由於當時學法不深,常人的執著心放不下,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寫了所謂的“四書”。現在我認識到錯了。我嚴正聲明在勞教所中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另外2004年4月9日,一幫惡警闖入我家,以我撒傳單為名抄我家,因為沒找到甚麼,我也沒配合它們,它們就走了,但過後才知道,我家人由於怕心,怕把我抓走,交了一萬元錢押金。這些都屬於縱容迫害行為。我嚴正聲明我家人當時代我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連舊勢力的本身也不承認,按照師父安排的路修到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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