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德祥 2000年我兩次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一是為親人快出勞教所時按常人習慣送了一支錦旗。二是為把親人放出牢籠寫了一個所謂的“保證”。上述都是自己學法不精,對師父不堅信的表現。我聲明過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從現在起一定從嚴要求自己,緊隨師父一修到底。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