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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桂艷 2002年因孩子犯了錯,派出所非法到我家翻東西,不慎大法書被拿走並把我帶到派出所,在江氏集團的高壓下,我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寫“保證”,說“不煉了”,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我嚴正聲明過去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損失,走好最後圓滿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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