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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曾菊香 我於2001年10月30日參加法會回家的途中,被惡警非法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並殘酷迫害,由於我當時對法理認識不深加上怕心,違心的做了“不修煉保證”。我嚴正聲明在高壓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一切語言和文字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不辜負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走好自己回歸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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