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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余子華 我是1997年得法的,由於平時學法理解不深,又有些怕心,因此,在江和邪惡的共產黨的迫害下,在總支、派出所、監獄裡、在兩次洗腦班中,我所講了、寫了“保證”,簽了字,蓋了手印,以及家人代簽了“保證”。我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今後要更加努力學法,理解法,堅定自己對大法的信念,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三件事,更堅定的繼續去講清真象,救渡世人。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1/984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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