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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香 我1996年4月8日有幸得大法。因被壞人舉報,惡警將我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月後送往勞教所。由於學法不深,人心很重,悟性跟不上,被邪惡鑽了空子,它們騙我寫了“三書”,給自己鑄成大錯,乃至大罪。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期間我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廢!我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努力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直到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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