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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榮花 我是96年10月2日喜得大法的,天天學法和煉功身體得到受益。在可是在7.20後,邪惡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功。派出所管我們社區的片警到我家拿著“三不讓”單子,“不煉功、不上訪等”叫我簽字,還說:你要不簽名就把你拉到派出所,因當時警車就在家門口。因為當時有怕心和家庭的情,就簽了名。對不住師父對我們的苦度,嚴正聲明,簽過的“三書”全部作廢。一定要按著師父所講的三件事做、學法、發正念、講真象,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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