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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秀雲 2002年2月3日晚在做真像時被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送到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勞教二年。2003年4月末,勞教所對我們進一步強制洗腦,當時我身體極度虛弱(2003年3月24日送醫院搶救,血壓高壓60低壓40心臟跳140下,醫院大夫說這沒壓了)。一幫惡警還有幾個邪悟的猶大把我從木板床上拖到地上按著我,同時惡警們按我的手在它們事先寫好的“悔過書”上簽名,我不配合它們,我的名簽的很難看,不像字樣,完事我說要人服,得叫人心服,口服。惡警說,我們也不要你心服口服,就要這形式。我現在嚴正聲明這形式及這五年多證實法中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每一言一行、所作所為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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