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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曉美 我是九九年三月份開始學法的,於九九年十月進京證實法,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後被劫持到當地拘留所,由於學法不深,以至於在謊言的誘騙下寫下了所謂“不煉功、不學法”的邪惡保證,給大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給自己留下了恥辱。回來後我又開始學法煉功,於二零零一年七月貼大法標語時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拘捕後送勞教所,在經一年多的洗腦中,在高壓迫害下,我又寫了“三書”之類的邪惡保證,又一次給大法帶來了巨大的損失,給自己留下難以洗刷的恥辱。現在發表聲明兩次由於高壓迫害下所寫一切邪惡“保證”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邪惡言論全部作廢。從新堅定修煉,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儘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和自己的過失,真正的圓滿自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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