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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付翠雲 在2004年2月12日被縣610、公安局國保大隊等邪惡之徒非法綁架並抄家,刑事拘留30天。在非法關押期間,在610這群邪惡的威脅、恐嚇等卑劣的手段逼下,自己的人心和私心、怕心以至怕送勞教所、怕吃苦,向邪惡妥協,違心的寫了誣蔑大法的言行,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的錯事。嚴正聲明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的一切所作所為全部作廢。我萬分珍惜師父再一次給我改正錯誤的機緣,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走好自己成神之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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