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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閆東華 在邪惡剛開始迫害法輪功時,我被非法拘留關押18天,被逼寫“保證書”。孩子們也逼我。我曾寫過這樣一句話:“我不知煉法輪功還犯罪,以後不在找麻煩了”。610惡警還不滿意,逼我重寫,我沒寫。再以後它們多次到我家要我寫“不煉功保證”,我不寫,老伴害怕就替我寫了。開始認為反正不是我寫的。一連寫了4次,我知道這也不對。就寫了一份嚴正聲明給居委會。後來辦事處居委會來了4個人拿了一張紙,要我寫還煉不煉法輪功。我寫了:我要煉。她們扣發了我的退休金,開除了我黨籍。現在我悟到應該在網上聲明:以前我本人和老伴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正念正行,做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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