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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淑芬 我98年末得此大法,身心受益。在99年7.20後,大法受到迫害,身為一名大法弟子,有責任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99年12月份上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勞教一年,在獄中由於學不著法,加上邪惡的迫害,在高壓下邪悟,說了對不起師父的話,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大法抹黑,有愧於師恩。從勞教所回來後,通過學法與同修交流切磋,又回到了正法洪流中,為贖回自己的罪過,在此嚴正聲明:以前給邪惡的“保證”、所說的話、所寫的全部作廢。聽從師父的安排,走證實大法之路,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做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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