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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秀英 99年7.20我去省政府護法,可是它們不講理二話不說就非法抓人。又在江氏邪惡流氓集團的強烈迫害和騷擾下,我因怕心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就寫了不該寫的,說了不該說的,作了不該做的。我現在聲明:原來所寫、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在正法進程中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好該走的每一步,挽回敗壞大法名譽所造成的一切,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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