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季維民
我以前說過、做過、寫過違背大法的話和事都聲明作廢。今後堅修到底。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4/13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