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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萬傑、劉翠蘭、劉庭貴、李珍花 我們在99年7.20的高壓迫害下,被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還在已填好的“悔過表”上簽了字、按了手印。嚴正聲明:自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所寫、所說的一切言行以及親屬、朋友替我們所寫的和“擔保”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精進實修,加倍彌補,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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