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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艷敏 2002年5月,我被非法抓捕做了5個月的牢,由於壓力我丈夫托關係找熟人,結果拿了3000元錢,才被釋放。在釋放證明上,我沒看把它燒掉了。現在悟到以前由於壓力是對邪惡的妥協,在此聲明,以前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精進不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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