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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梁建文 1999年9月,我第三次依法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局非法抓回。因當時頭腦不清醒,在一張空白的犯罪記錄卡上按了手印,又照了相(當時認為沒甚麼大不了的),後被強行拘留15天。 經過近幾個月的學法與交流,認為此事不合“法”。因為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現嚴正聲明:這一切不合“法”的行為通通作廢,我會用行動去彌補這一切。做一個真正的修煉者。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83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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