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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麗芳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為了能帶我6個多月的小孩回家等,被無理要求寫了不上京上訪,不參加集體煉功保證書,違背大法修煉的要求。決心加倍彌損失,溶入正法洪流,堅修大法。現公開嚴正聲明:2000年9月份給龍派出所警察寫的"保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83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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