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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慧 我們煉功點從99年11月份開始在外集體煉功,煉功人數由最初的3個人發展到後來的30多人。因為此事公安於99年12月把我騙到公安局非法關押,我在裡面堅持每天學法煉功,向人們講清真相,公安說我太頑固,於2000年1月把我勞教一年半。 在勞教所裡,我們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使犯人和獄警從正面認識到大法是正的。我們開始時一直堅持煉功,但後來由於勞教所實行株連政策,每被發現煉功一次,同監號的犯人都要加刑4-9天,我們為了不給別人帶來“麻煩”,就放棄了煉功,當時還覺得自己是在為別人考慮,後來實踐證明這正是走向邪悟的開始。後來在馬三家的邪惡之徒的欺騙下,走向了邪悟,寫了“保證書”和“決裂書”。 2000年12月我被釋放回家。功友們指出我悟錯了。後來覺得身體總不舒服,才開始懷疑是不是悟錯了。心想可能還是該學法,煉功吧,重新開始學法,煉功後感到身體非常舒服。後來通過看師父的新經文,明慧網上的文章,和功友切磋,我徹底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明白我犯下了破壞法的大罪。我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自己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5/134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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