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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金萍 99年11月22日我進京上訪,被邪惡非法抓回派出所,後來惡人讓我寫“不再進京”的保證,是女兒代我寫的,她拽住我手按手印,當時由於情和怕心,順從了他們的要求。2000年6月13日上訪進京,我又被邪惡抓捕,我老兒子替我寫了“保證以後不進京”的保證書。我聲明,在迫害下,我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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