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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芬 2004年12月份派出所把我非法綁架,並送到“教育基地”迫害七天,在邪惡瘋狂迫害下,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配合了邪惡的要求,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在此嚴正聲明,在邪惡迫害下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以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進程,不錯過這萬載難逢的機緣。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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