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興蘭
以前說過的“不煉”,現在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