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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康春梅 2004年9月8日早晨,在家中突然遭惡警非法綁架,被非法關在拘留所裡,精神上受到嚴重的迫害。由於執著心太重,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寫下“三書”,給大法帶來了損失,出來後一直受到良心的譴責,特此嚴正聲明:無論是在拘留所期間,還是在以前,凡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所作所為一律作廢。從今以後一定加倍彌補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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