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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饒曉紅 由於被惡人舉報,在派出所掛了名。當我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時,遷移卻被警察非法扣留,並要我寫“不再修煉”的保證,作為一名修煉者我決不能寫保證。警察就自己寫了一份保證書,並騙我在上面寫“自行負責”,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保證書”上寫了“自行負責”並簽了名。在此嚴正聲明:有我簽字的那份“保證書”作廢,徹底跟舊勢力決裂,堅定的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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