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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榮 我於2000年2月去北京上訪,在北京被惡警非法拘留5天,被當地派出所接回後又關了30天。回家後,在高壓及情的帶動下,上交了丈夫代寫的“悔過書”,而且被縣廣播,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自己很痛心。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恥辱。現在我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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