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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光水、李世維、張素芳、鄒英淑、羅廷友 我們最早得法的是1996年,最晚得法的是1998年,我們當中有幾位在未得法之前身體都有嚴重的疾病(氣管炎、肺氣腫等),得法後不久所有的疾病全都好了。在99年大法遭到迫害後,有的在勞教所、看守所被迫或家人代簽了“三書”,有的受經濟的壓力被迫簽了“保證書”。我們嚴正聲明:過去所有簽的所謂“三書”、“保證書”之類的通通作廢!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定走師父給我們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5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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