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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春英 我是1996年得法的,得法後全家人得到身心健康,1999年邪惡開始誣陷迫害大法後,邪惡到家騷擾, 我在無處說理的情況下,於2000年進京上訪,遭到迫害,回家鄉後,派出所經常上家抓人,我有家不能回,因為自己正念不足,違心的寫了一次“保證書”,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聲明,我在壓力下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一律作廢。堅決跟師父走,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在證實法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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