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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永忠 我於2000年3月8日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7月份被保外就醫,回家後經過學法修煉身體好轉,因堅持修煉,於11月份又被非法綁架到勞教所,當時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在保外就醫時,勞教所逼家人寫“保證”,由於當時身體沒有完全恢復,把我送往病監,在病監怕我煉功,叫我寫“在病期間不許煉功”的保證,我寫了“在病監期間只是不煉動作”的保證,並表示自己永遠是一個修煉人,永遠是大法弟子。在此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寫的及我的家人所說、所寫的一切“保證”全部聲明作廢。走師父給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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