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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國蘭 我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大法,由於自己法學得不深,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當派出所拿了一張填好的表讓我簽字,簽好字派出所的人又在表下面寫了“不煉”兩個字,當時我也沒反對,通過這幾年的學法修煉,我認識到當時的態度是絕對錯誤的。因此我嚴正聲明在修煉過程中所寫、所說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無效。緊跟正法進程,加倍彌補,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三件事,堅決走完師父給自己安排的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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