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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楊奇慧

    99年7月22日,政府中個別邪惡之徒利用手中權利非法取締“法輪功”時,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我認為在我們師父被誹謗,大法遭到迫害時,我有責任依據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去向政府講清真相,維護大法。行使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但卻是被公安帶回洪雅看守所拘留。在這期間公安人員妄圖強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對我進行了殘酷的折磨,這也沒改變我的心,最後非法判我一年勞教。

    到了勞教所,那�堛熒F部就叫其他勞教人員來打我們大法弟子,經常是在大家都睡了之後,幹部就叫民管會的勞教人員把我單獨叫到樓下去打我,要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有時白天也打我們,有時用繩子捆住拉進小間把門關上,把布簾拉上,就在裡面打我們。2000年6月20日把我們大法弟子全部集中起來關在一起,成立了一個七中隊,然後強行搜我們的大法書。我們為了保護書,他們就把我們用手銬銬了起來,把最堅定的大法弟子銬在樹上。有一次他們還用手指頭那麼粗的鋼條打我們,一直打到把肉打爛流血為止,他們還用電棍在我們身上、臉上、手上到處亂電,直電到沒電了又在我們身亂打。過後好多天我們連走路、彎腰都非常吃力,身上的肉都是綠色的,身體就像穿了一身鐵甲一樣,用手摸上去都是硬的,沒知覺。就這樣也沒能讓我們放棄修煉。

    後來勞教所的幹部不知從哪弄來一些破壞大法的書叫我們看,還從外地跑來破壞大法的所謂“講法團”。開始我還清醒,沒受干擾。不接受邪悟,他們就不讓睡覺,我就不吃飯,他們就給我強行灌藥。由於長時間的非人折磨,加之我學法不深,執著心未放,漸漸在不知不覺中接受了邪悟,被洗腦了,順從邪惡做了、說了許多誹謗師父與大法的事和壞話,給大法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破壞了法。後來雖然被釋放回家,但我內心深處一直為此非常痛苦。在後來公安又無故把我關起來的時候,我就想把我造成的影響挽回來,我就寫了我在勞教所所寫的破壞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廢,但我還是在後面加了一句:“我不在這裡煉功”。回家後我悟到不該那樣做,不該給他們寫甚麼,我就去告訴他們我不該那樣做,把我寫的東西還給我,但他們不還給我。我現在鄭重聲明,我寫的這一切不好的東西全部作廢,我今後要永遠跟著師父,堅定地維護大法。我在此懇請慈悲的師父原諒我,我要回到正法中來,加倍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6/13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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