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琳 由於學法不深,放不下人的觀念,在99年7月22日邪惡勢力舖天蓋地壓下來的時候,我三天做了兩件大錯事。一個是在99年7月24日,我在警察找我們幾個黨員談話的審訊記錄上簽了字說不煉了。另一個是99年7月26日,邪惡的輔導員帶領片警和居委會主任到我家收大法書和資料。為了應付警察(怕抄家),在怕心和人的觀念驅使下,我允許他們把我最珍愛的幾本寶書和錄音帶拿走。 這兩件事的發生,使我痛悔不已,心靈受到很大創傷。當天晚上,我和老伴跪在師父法像前請罪,放聲痛哭三個小時。痛悔自己背棄了剛剛立下的用生命捍衛大法的誓言,聽信了別人的勸告,接受了變異人的觀念。我現在認識到我干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幹的事。給大法和個人修煉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使大法蒙受侮辱。其主要原因:是自己有怕心和對大法、對修煉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認識不夠。我深感痛悔,我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愧對師父為我們做出的巨大承受與付出。為此,我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同時,我要用最純淨、最堅定的正念積極主動地剷除邪惡、揭露邪惡,以講清真相、助師正法的實際行動來洗刷掉對大法的侮辱,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6/1350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