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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袁東

    2000年12月1日,我因發大法真相資料被刑拘一個月釋放時,煙台市只楚鎮派出所徐所長逼我寫保證書,並以如不寫保證就要被勞教相威脅。在此情況下,我寫下了"遵守國家有關法制,不參加任何X教活動"的保證。

    看了師父大湖區講法後,我認識到:這是屈從邪惡,配合邪惡,並且站在邪惡的一邊。罪過是無法挽回的。我為我自己的怕心、對法認識得不深而發出的錯誤的一念深深痛悔,無地自容,更對不起慈悲苦度的師父。對此我重申我個人的態度:法輪大法是正法,與"X教"根本不沾

    邊!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1.21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4/7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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