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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春蘭 我是97年8月份得法的,得法前患有嚴重的腦子病,睡不好覺。四處求醫,花了不少錢也沒治好。又練了其他功和信耶穌教也不好病。自從有緣得法修煉了不長時間後,不用吃藥就能睡著覺了。從此看見人就說:大法治好我一身病,大法好!趕快學大法吧!99年7月20後,惡人上我家強迫搶走大法書和師父法像,還把身份證也要走。在這麼不講理的情況下,我於99年11月11日走到北京上訪、正法。我被惡警抓到大獄裡受迫害,病倒回家�堙A被派出所罰了三千元,在2001年5月份,我又一次走到了北京打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被抓到監獄裡受殘酷迫害。後來聽說公安局到村裡要走了八千元,說是我去北京上訪的罰款。村長叫我寫“保證、不煉功”,村裡至今扣我的養老金,到現在已經四年!因為我堅修大法,惡人又把我從家抓到勞教所,高壓迫害。在長期得不到學法煉功的情況下,我的精神麻醉了,犯了對師、對法不敬的大錯。被邪惡洗腦了。以後從此每天發火、發急,每天勞累。後來“病”重,把我保外就醫,向我的家人要了2000元才讓回家。回家後精神不好。又把大法資料等讓老伴和外孫拿走送派出所。想把女兒從勞教所要回來。我嚴正聲明:在殘酷的迫害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在正法的路上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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