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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顯清 我於2003年被邪惡強制進入勞教所,在邪惡的威逼下,違心的寫下了自己不應該寫的東西。這樣對大法、對自己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留下了修煉的污點!現在我嚴正聲明,修煉的過程中我所寫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無論是自己寫的還是別人代寫的)全部作廢!自己在今後修煉的過程中加倍彌補!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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