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淑賢 我2000年因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說句法輪大法好被惡警抓捕,非法關進拘留所,又送到洗腦班,曾經被邪惡照過像,滾過大手印進行迫害,由於當時學法不深和自己放不下的執著與怕心,在壓力下配合了邪惡,向邪惡的派出所街道和居委會簽過“不進京上訪”的所謂保證,在十六大期間居民委主任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又代我簽過“不上訪”的保證,給我修煉的路上又留下了污點,我要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包括簽字、照相、滾大手印和別人代我寫的一切“保證”,全部作廢,走師父給安排的正法修煉之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洗去修煉路上的一切污點,抓緊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做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